close

  然 玉
  近日,溫州市房地產行業協會、溫州市工商聯房地產商會聯合發出倡議,表達了對“房鬧”現象進行抵制的堅決態度,並懇請當地政府干涉。(4月17日新華社)
  花樣繁多的“房鬧”行徑,將購房者氣急敗壞、不擇手段的姿態暴露無遺。聯想到“新業主階層”的身份背景,此類鬧劇的一再上演,難免讓觀察者從整體上對中產階級的心智、素養等憂心忡忡。不成熟的消費者、典型的輸不起心態。在“只准漲不准跌”的執念下,房企任何風吹草動的降價行為,都會被無限放大、引發強烈反彈。於是,原本正常的價格波動,卻一次次以打砸撒潑的形式收場。
  擁有充足選擇權的消費者,理應對自己的每一次選擇承擔後果。只要不存在欺詐、誤導、脅迫等情形,買房者自交易完結之後,便無權對房企再提附加要求。意圖製造事端阻止開發商降價,無疑侵犯了後者的自主定價權。就此而言,溫州市房地產行業協會呼籲政府干預“房鬧”,並非單純是無理取鬧的撒嬌,而有著其合理合法、合情合規的一面。畢竟,公共部門本就有義務維持市場的健康秩序。
  面對市場的正常波動,消費者應保持起碼的剋制。降不起、輸不起,一哭二鬧,既有失格有辱體面,也在無形間將自己推向了被動理虧的局面。所謂維權,一旦演繹為惡語相加、拳腳相向,維權者也便成了逞惡者,繼而失去了道德上的優勢,沖淡了身上令人同情的悲劇性。“房鬧”之悖論在於,維權者淪為侵權者,他們最初的合理訴求被忘記,現實的野蠻行徑卻被銘記。
  備受“房鬧”折磨的溫州房企,擺出一副委屈無奈的模樣,轉而懇請政府干預。這幅情景,全然顛倒了購房者與賣房者的強弱形象,實在滑稽。只是需要釐清的是,開發商未必真就這般楚楚可憐,購房者也未必當真那麼蠻橫無理。若無之前伏筆,誰會尋釁挑事?既有誘因,必有惡果。當初賣房者口口聲聲、信口雌黃,千方百計誘導消費者出手購房,而今又怎能怪購房者情緒激動呢?
  雖有空前規模的市場,卻無與之匹配的信仰,房產交易往往充斥著混亂。終究,有太多問題需要釐清,比如何為合法、適度的營銷?什麼才是具有法律效率的承諾?又該怎樣留存證據、捍衛權益?凡此種種,若無明確的規則傳統,各行其是、彼此試探,釀成一系列出格景象,也就可以理解了。編輯: 楊日  (原標題:減少模糊交易,抑制“房鬧”方可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i13diwjg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