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26日電 (記者 劉長忠)記者26日從中國國家工商總局獲悉,截至目前,省級工商機關經授權立案查處的區域性壟斷案件達到30件,結案13件。
  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孫鴻志在當日召開的“全國工商系統競爭執法和直銷監管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說,《反壟斷法》實施5年來,中國工商機關查辦的壟斷案件有四大特點:首先,案件數量顯著增加。查辦案件數量年均增長58.49%,僅2013年一年就立案12件。
  其次,辦案能力逐步提升。全國半數以上的省級工商機關經授權開展了壟斷案件立案查處工作。
  第三,涉案主體類型多樣。涵蓋了一般市場主體、國有企業和跨國公司。其中,行業協會涉嫌組織實施壟斷協議案件13件,占案件總量的46%。
  第四,涉案行業廣泛。包括建築材料、電信、保險、建設工程檢測、二手車交易、旅游、特種器材、公共事業等,其中建築、保險、公共事業領域是壟斷行為的高發行業。
  孫鴻志說,2013年7月,國家工商總局正式開通“工商總局反壟斷案件公佈平臺”,把已查結的13件壟斷案件處罰決定全部予以公佈,建立了長效、透明的反壟斷案件公佈機制。
  此外,國家工商總局還探索建立反壟斷案件查辦工作制度,研究擬定了總局反壟斷執法辦案文書23個,制定完善辦案人員指派書、保密規定、執法證管理等制度,初步探索運用電子技術手段進行反壟斷現場檢查以及執法辦案的方式方法。研究起草了《國家工商總局禁止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規定》。
  據悉,截至目前,中國已和美國、歐盟等13個國家和地區的競爭執法機構簽署了合作諒解備忘錄。(完)  (原標題:國家工商總局查辦壟斷案件數量年均增長近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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